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冀文物发〔2010〕145号)
各设区市文物(文化)局、省直各文博单位:
现将
国家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物督函〔2010〕7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文物安全。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立即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各文博单位及职工。要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文物安全事件发生。
二、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制定防灾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应对地质灾害事件处置的培训演练,各文博单位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严格值班和巡查制度,落实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