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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通报

  六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工作“回头看”活动。各市根据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自查和摸排,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和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整改和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些市县对住房保障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地方没有将住房保障工作摆上应有位置,有的受重经济发展轻民生保障思想影响,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不足,处于被动敷衍局面。有的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没有发挥应有协调作用,管理责任不落实,影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有的市、县住房保障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缺乏,兼职人员变换频繁,导致工作缺乏连续性,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的市、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不健全,影响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退出、租赁补贴发放审核等实施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部分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缓慢。根据2010年全部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排序,总体进展缓慢的市有安庆、亳州、淮北、池州等市。从单项指标看,廉租住房竣工任务进展缓慢的市为马鞍山、安庆、淮南市;廉租住房项目开工率较低的市为亳州、安庆、池州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完成进度排名靠后的市为亳州、池州、蚌埠、宣城、铜陵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进度排名靠后的市为亳州、淮北、安庆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完成进度排名靠后的市为安庆、六安、黄山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确保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完成,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切实履行住房保障职责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皖政〔2010〕60号),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二)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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