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加大投入,逐步实施工程治理
  为确保全市封山禁牧工作取得实效,近期市县两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全市封山禁牧区设置的围栏、界桩、碑牌等管护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损坏的要及时修缮更新。今后,凡新植幼林地、新建绿化重点工程,以及重点林区、重要区域的林地周边,要通过建立铁丝围网、树界桩、立警示碑(牌)等工程措施,对封山禁牧区实施工程治理,严格控制牲畜进入禁牧区。同时,要大力倡导和推行牛羊舍饲圈养,彻底改变过去散养散放的传统习惯。各级财政应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对达到建设标准的牛羊饲养小区,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支持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财农〔2009〕578号),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资金扶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帮助解决舍饲圈养后续问题。
  四、强化管理,加大巡查管护力度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封山禁牧工作的监督管理,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成立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专门执法机构,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和专职护林员队伍在保护森林资源中的主力军作用。全市农村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加大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外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全市农村专职护林员要立即行动起来,全部按时上岗到位,严把山口路口,从严加强管护。要把管护责任区域具体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落实到每个人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全市封山禁牧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安排专人,坚持统计报告制度
  按照全省封山禁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封山禁牧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封山禁牧工作。各区市县、先导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封山禁牧各项工作统计上报工作,每月要报送一次数据情况。市政府将封山禁牧工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林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领导得力、管理严格、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领导责任不落实、管护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资源较大损失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lar_444624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