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赣安办字【2010】68号)
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属集团公司:
7月1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2004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认真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执行好《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广泛宣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
1.各级安委会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通知》,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加深理解,自觉增强贯彻执行《通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2.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通知》精神,把握好核心内容,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做好宣讲辅导。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迅速作出安排部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单行本、组织宣讲队等多种形式,把《通知》精神和规定传达到基层和企业。
3.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途径,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通知》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严格要求,使《通知》主要精神家喻户晓。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迅速把行动统一到《通知》要求上来
1. 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把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迅速研究制定贯彻实施《通知》的具体意见,切实增强《通知》相关要求的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督办和指导,研究提出落实《通知》的责任分工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推动《通知》精神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