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烟花爆竹企业中转库、总仓库等重点部位(场所)的安全管理。烟花爆竹企业中转库、总仓库存药量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各地要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烟花爆竹中转库、总仓库等重点场所和部位的监控管理措施。尤其要结合此次整顿许可、严格审查把关:凡是黑火药库、亮珠库、引线库、成品库未按总仓库区设置的,其内外部距离一律从严把关;凡是生产区药物中转库、硝饼中转库距离和药量以及防护屏障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坚决不予许可发证 、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同时要督促企业在进行产品出入库、倒库等作业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限制现场作业人数,企业有关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现场监督,严禁拖拉、磕碰等野蛮搬运、装卸等行为;要加强对库房以及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予以排除;严禁超量储存和将A级产品存放在1.3级库房内等违规储存行为,对超量、违规储存的要依法严处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四、进一步加大力度、破釜沉舟推进烟花爆竹行业整顿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安监总局2010年6月组织召开的全国烟花爆竹整顿提升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局赣安监管花炮字〔2010〕84号文件要求,破釜沉舟停产整改所有位发证的拟保留企业,强力推进整改提升和许可达标工作,决不允许因迁就企业生产而影响整改提升工作进度和按季交账,更不允许边生产边整改。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按照“大幅度减少企业数量、大幅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要求,力争2010年9月30日前、最迟不超过11月底前完成此次整顿许可工作。同时要按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0〕99号)要求,认真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和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工作,严格审查礼花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严禁未经许可非法违法生产礼花弹。
五、切实加强季节转换期间安全监管,全力以赴防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今年以来,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一是企业安全条件差,基础薄弱;二是企业员工素质差,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屡禁不止;三是企业没有真正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三超一改”现象时有发生;四是非法生产隐蔽性强;五是少数基层政府一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加之整顿带来的各种矛盾和冲击等等。这些问题无疑将对我们防范事故形成巨大压力。尤其当前季节转换期间,不少正在停产整改企业蠢蠢欲动、有偷偷摸摸恢复生产迹象。而且四季度即将迎来国庆、世博会闭幕、亚运会开幕等重要时期。为此,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不可有一丝一毫的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务必按照省局〔2010〕84号文件要求,以更加扎实深入的作风和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管,紧盯严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打好防范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攻坚战,努力实现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