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草案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地税局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地税局审批,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省厅(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向地税局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复。
四、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程序,提高预算编制效率,2011年部门预算按照“二上二下”程序编制。
编报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0年7月20日前,布置2010年度已批复预算项目的清理工作;确定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建立、维护2011年部门预算数据库,并下发各预算单位;汇编201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手册。
(二)2010年7月21日至9月20日,预算单位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要求,编制本单位综合收支预算建议草案,生成数据盘。新增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编制文件依据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连同预算草案数据盘,一并报市财政局。
(三)2010年9月21日至11月20日,市财政局根据部门报送的预算建议草案,结合市本级财力等因素,审核部门收支预算,汇编市本级政府预算,11月20日前,报市政府审批后,向预算单位下达预算控制数。
(四)2010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预算单位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核实各项收支项目,补充、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和考评项目的绩效目标,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统一格式,形成部门预算文本,一式两份报市财政局。
(五)2010年11月30日前,市财政局将市政府批准的市本级政府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报市人大财经委审查。
(六)2010年12月底,市财政局将人大财经委审查后的市本级政府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提交市人大,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七)市财政局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市本级预算,在30日内批复各部门预算。各部门自市财政局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五、编制要求
(一)精心组织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