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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社会事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社会事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陕发改社会〔2010〕926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1420号),现将2011年社会事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1年继续加强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重点支持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建设。配合医疗、教育体制改革,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卫生项目建设,支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建设。二是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基本养老、社区服务、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公共设施建设。三是继续支持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对已编制专项规划的项目和续建项目,要抓紧编报投资项目计划草案。要依据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或建设方案)提出的2011年年度建设任务,按年度实际需求提出拟编报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草案。编报的项目要以经批准的建设规划或方案为依据,按规定履行项目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核(备案)等有关建设管理程序。做到投资计划一经确定,就能立即组织实施。
  三、对于正在编制专项规划的项目和新安排项目,要合理提出年度需求。国家发改委社会司关于编报要求附后,请认真学习领会,抓紧做好项目编报工作。对此类项目,可研究提出2011年年度建设任务和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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