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省政务信息网,全厅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内容包括“一个平台、两个标准、三个系统”。
“一个平台”指使用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信息交换平台与统一系统软件。监察部门可对横向各部门、纵向各下级机构进行全面的电子监察。
“两个标准”指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数据交换技术标准及行政绩效测评量化标准。数据交换技术标准可以让各平台方便快捷地交换数据,同时还为以后的扩展应用打下基础。行政绩效测评量化标准则是对行政审批等行为处理情况的考核标准。
“三个系统”指分别建立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行政处罚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各系统基本功能如下:
(一) 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系统基本功能
1、信息发布。经过清理规范后的所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按照统一的要求在外网发布,向社会公开。
2、网上办理。按照外网受理-专网办理-外网反馈的模式,通过政府网站的行政审批互动专栏或办证窗口为公众和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供优质便捷的网上办事服务;在专网上,为各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提供承办、审核、批准及办结各环节服务。同时,逐步实现审批事项跨部门的并联审批。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专网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外网依法公布有关信息。
3、互动交流。利用短信息、电子邮件等通信手段,建立政府部门间、政府部门与当事人间的信息互动与共享。
(二)电子监察系统基本功能
1、视频监控。对所有行政审批及除简易程序外的行政处罚的办理现场设置视频监控点,通过网络进行远程视频监控,实现对公务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在岗在位和办事效率等的有效监督。
2、实时监察。电子监察系统自动、实时采集每一行政审批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的详细信息,实现对行政审批的全程监督。
3、预警纠错。系统针对审批中不同的违规行为分别发出预警、黄牌、红牌三种警示信号,并通过系统内部短消息、手机短信、邮件等方式提示相关人员。
4、绩效评估。系统根据行政绩效测评量化标准,对被监控部门、岗位的行政效能进行自动打分、考核和分析,对行政效能情况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和综合评价,根据评估结果,研究改进措施。
5、信息服务。系统向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办理要求等信息,公布绩效评估情况,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并通过网络定期把行政审批的实施情况报送领导参阅。
6、决策支持。按照不同的决策需要,系统通过自由选择数据、自由定义分析角度,显示分析结果等功能,生成多种样式的分析报表和图表,为不同领导和决策管理人员提供个性化、全角度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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