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实施计划、招标情况、实施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3. 融资计划、项目及方式,工作进展情况及需要解决的事项。
4. 债务总额、结构及到期债务偿还意见。
5. 项目资金结余总额、分银行情况。工程款拨付总额、分项目情况。
6. 政府划转及接收的资产清单,资产处置意见,需要解决的问题。
7. 需要报告并解决的其他事项。
(四)各成员单位报告和审核的事项
1. 市发改委:投融资项目库建立情况,项目的立项、可研审批情况。
2. 市财政局:资金安排计划及拨付情况,偿债准备金列支情况,项目配套资本金安排和债务偿还意见,项目监督情况,年度土地出让金收支决算情况。
3. 市人社局:涉及投融资项目的社会保障事项及投融资平台的人力资源管理事项。
4. 市建委: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承担的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招标情况、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筹集、工程款拨付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5. 市审计局:项目跟踪审计情况,项目决算审查情况,投融资平台财务审计情况。
6. 市国土局:涉及投融资项目的土地收储、出让情况,项目土地供应情况,投融资平台接收的划转土地、抵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意见。
7. 市规划局:城市中长期规划编制、执行情况,年度供应的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项目规划选址、规划用地、规划工程许可办理情况和意见。
8. 市国资委:投融资平台资产抵押和担保情况,重大资产处置情况,资本经营收益的使用情况。
9. 市环保局:项目的环境评价及审批情况。
10. 市房管局:竣工项目移交涉及的房产产权登记办理情况,投融资平台接收的划转房产、抵债房产的产权证办理情况。
11. 市征迁办:项目征迁安置调度协调和补偿计划方案审定情况,裁决强拆手续的报批情况。
12. 市招标局:项目招投标组织、管理情况。
13. 市监察局:项目实施程序的审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的投融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责任到人。
(二)理顺关系,履行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密切配合、理顺关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认真落实管委会做出的各项决策、决定,切实把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