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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项目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牵头
  部门

四、深化机关作风建设(100分)

学习方面(20分)

  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时间全年未达到12天,每少一天扣1分,限扣12分;未组织学习《廉政准则》,扣1分;未制订本单位学习型机关建设意见或计划,扣2分;未完成党校(行政学院)调学任务,每人次扣1分,限扣5分。

厅机关党委、

厅创业服务办综合组

服务方面(25分)

  机关窗口岗位受理标示不明确,扣2分;未向社会公示业务内容或操作流程,扣3分;未参与“万名干部下基层、万名群众评机关”活动,扣5分;评议结果为最不满意率最高的五个单位扣3分;发现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乱评比、乱培训六类现象未整改,每项次扣1分,限扣12分。

创新方面(19分)

  未按要求组织或参与“四级联动、携手共建”活动,“五个同”任务每缺一项扣2分,限扣10分(省公路局,“五个同”全部完成另加1分,其他单位不参与此项工作评分);未结合工作实际落实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任务,扣9分。

务实方面(18分)

  未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每类扣1分,限扣3分;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未落实,每次扣1分;工作区域环境不整洁,扣1分,限扣4分;节约节能措施不到位(含长明灯、长流水、下班无人时开空调、用公款为个人印制贺年卡等),每项次扣1分,限扣4分;未组织参加新春植树活动,扣1分;单位人员参加会议情况被通报,每人次扣1分,限扣5分。

廉洁方面(18分)

  未落实《廉政准则》规定,每项次扣1分,限扣5分;未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扣1分;落实省专项治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方面整改不到位,每项扣1分,限扣4分;发现机关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现象,每人次扣1分,限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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