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暑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淮政秘〔2010〕100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夏季来临,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近期,全省一些地方连续发生多起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再次给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7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加强预防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皖政办〔2010〕43号);7月2日下午,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了全省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和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暑期学生安全工作
广大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切实预防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对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针对暑期学生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得力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暑期不出现重大学生安全事故。
二、建立健全暑期学生安全工作机制
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协调落实,健全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逐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以更加扎实的措施、更加细致的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到乡镇、村庄、学校,全面开展一次拉网式暑期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努力为青少年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各县(区)政府要组织教育、公安、水利、安监等部门人员对辖区内的河流、塌陷区、水塘、水库等水域情况进行摸排,对重点区域要加强监控,在河、湖、塌陷区、水塘等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动员有责任心的同志组成巡查队或担任义务安全监督管理员,在事故多发地开展安全巡视,严防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要特别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以村为单位,开展留守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加强与留守学生监护人的联系,明确监管责任;要充分利用开放式村部,组织学生和留守儿童开展一些内容健康、生动活泼的活动,丰富学生暑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