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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切实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城市垃圾、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增加对农贸市场硬件改造的投入,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农贸市场商场化改造。
  2.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步伐。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善水质消毒设施,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确保监测覆盖率达100%,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进一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农村新改扩建住房全部同步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有条件的地方要结合沼气建设实现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强村镇公共场所、集贸市场、乡镇卫生院及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中小学、托幼机构均须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并完善卫生洗手设施。
  3.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置。靠近城镇的村庄优先选择通过管网延伸实现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庄和新建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相对集中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他地区采用生态改厕等适宜技术进行治理。加快构建“组保洁、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立健全村庄保洁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
  (三)着力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1.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制订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加强工作督查和执法检查,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完善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讲究卫生,提高村民文明卫生素质。
  2.提高公民健康素养。组织实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环境卫生与身体健康的关系、讲究卫生与预防疾病的关系,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
  3.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抓好卫生城镇村、生态城镇和园林小城镇创建活动,建设健康城镇村,树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先进典型,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城乡卫生长效管理水平。
  4.完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认真实施国家《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和《江苏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大力开展除“四害”达标创先活动。采取以清除“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加强重点行业的防鼠、防蝇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灭杀活动,努力将城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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