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下半年全市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济安监函字[2010]74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下半年全市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积极推动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突出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三同时”规定;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和冶金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继续下大力气做好非煤矿山和冶金企业诊断性专项大检查工作;努力减少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动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2010年下半年全市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继续抓好全市数字化矿山建设,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一是根据国务院23号和省政府77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市实际,下一步我们要在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大力推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井下有线广播、井下无线通讯系统、电子图纸等数字化矿山建设项目。2012年底前全市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基本完成数字化矿山建设工作,否则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非煤矿山企业或项目,在“三同时”审查中要将数字化矿山建设作为审查的内容之一,不具备数字化条件的不得审批,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安全生产条件好的非煤矿山企业,要积极宣传,努力推动,确保每半年完成1-2项数字化矿山建设项目。要督促企业不断加大安全投入,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力争在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数字化矿山建设任务。三是对全市14家伴生煤地下矿山已安装的有毒有害气体实时在线监测系统,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进行完善调试工作,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诊断性专项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一是将“诊断式”检查活动继续开展下去。在前期非煤矿山专家诊断性大检查的基础上,对没有进行检查的地下矿山尽快完成检查工作;对停产的矿山,恢复生产一家检查一家,确保没有遗漏。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逐条要求企业进行整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采取停产等措施,确保先安全再生产。二是要搞好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对专家发现的隐患、确定的危险源的整改监控情况进行复查,确保复查率不低于30%,各县(市)区安监局对每一个矿山企业都要复查到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下矿山和冶金企业隐患数据库,为下一步监管工作提供依据。三是将专家诊断性大检查活动向露天矿山和含有冶炼、铸造等环节的企业延伸,强化对小矿山、小冶炼、小铸造企业的监管工作力度,首先由各县(市)区安监局督促相关企业开展自查和整改,为下一步专项诊断性大检查工作做好铺垫。四是开展对井下矿山企业采空区、大矿周边小矿的专项检查摸底工作,切实掌握重点井下非煤矿山的实际开采情况,严防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从总体上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