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74省道南延三门毛张至椒江二桥三门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10〕248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74省道南延三门毛张至椒江二桥三门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10〕122号)及三门县发改局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74省道南延三门毛张至椒江二桥段工程对完善我省干线公路网络及温台沿海产业带路网布局、提升港口集疏运体系水平、促进三门县沿海工业区及沿线区域经济发展是必要的。项目符合《台州市公路水路“十一五”建设规划》。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该项目起点为74省道毛张,与74省道健跳至黄金坦段改建工程相接,经浬浦镇、胜利村、跨浦坝港建桥,经七头山,泗淋乡,终点为三门临海交界处的金家峙村,与规划74省道南延临海段路线相接,全长约18.4公里,其中特大桥一座约2300米,隧道两座约1500米。
项目采用交通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大桥单幅宽为11.85米,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隧道单洞净宽10.25米,净高5.0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总投资约10.2亿元。建设资金除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约5.9亿元外,其余部分由三门县财政出资解决。项目法人为三门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招标投标
按照《
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施工、监理及重要原材料、设备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五、其他
该项目的建设将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做好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及周边道路网的衔接,优化与相交道路的交叉设计方案,做好对桥隧处水文、地质勘察,并完善安全设施设计,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和节约土地。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