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黑食药监餐饮发〔2010〕152号)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局《
关于开展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35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并就开展好全省宣传周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宣传周活动。此次开展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目的是深入普及《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因此,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此次宣传周活动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职能调整到位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好本辖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职能调整暂时未到位的市(地)要加强协调,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搞好宣传周活动,确保宣传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统一举行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9月6日上午10时,全省13个市(地)统一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省和哈尔滨市在哈尔滨设主会场,各市(地)在当地设分会场,形成全省联动,整体推进的强大声势。
四、各地要在全面完成国家局要求的宣传周各项任务的基础上,以此次宣传周为契机,积极组织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培训,努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国食药监食〔2010〕354号文件请到省局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