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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水局关于大力发展珍贵树种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科技支撑,种苗先行。要充分发挥在杭涉林科研院校的人才、技术和信息资源优势,加强珍贵树种良种繁育、栽培和综合利用的研究,提高良种使用率,缩短培育周期,拓展产业链,增加短期效益,做到长短结合。充分挖掘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培育一批以本地乡土树种为主的珍贵树种采种基地。进一步完善苗木供给机制,做好种苗培育、调配工作,确保珍贵树种优质壮苗的供应。大力实施设施化、工厂化育苗,提高容器化育苗水平,积极开展大径苗培育,满足绿化和生态需求。各地要加强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每个区、县(市)至少应建有1处以上种苗繁育供应基地,市本级重点抓好全市8个市级基地建设。
  (四)加大扶持,统筹发展。各区、县(市)要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强势推进林木珍贵化。各地财政要安排资金,保障当地珍贵树种的发展。努力培育珍贵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鼓励“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统筹发展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培育推广珍贵树种的积极性,对基地化、规模化发展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扶持。市本级主要对市级苗圃的基础设施、重点推荐的珍贵树种示范基地建设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以奖代补政策另行制订。

  附件:
  杭州市发展珍贵树种任务表
  (2010-2020年)

  单位:万亩

区县(市)

人工造林

面积

定向培育

面积

散生培育

面积

小 计

全市合计

3

6

1

10

滨江区

0.05

-

0.05

0.1

萧山区

0.1

-

0.2

0.3

余杭区

-

0.1

0.3

0.4

桐庐县

0.4

0.5

0.1

1

淳安县

0.25

1.2

0.05

1.5

建德市

0.9

3.5

0.1

4.5

富阳市

0.7

0.2

0.1

1

临安市

0.6

0.5

0.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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