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到2015年,各市、重点县(市、区)和高危行业大中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各市和重点县(市、区)、街道、乡镇按要求建立或明确有关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矿山企业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规模较小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委托邻近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值守、接警处置、预防性检查、培训考核、训练演练、装备器材维护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工作记录和档案资料;加强培训和训练工作,提高救援技能,提升实战能力。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以处置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为主业,努力拓展抢险救灾服务功能。
三、深化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深入贯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逐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各级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提高综合应急能力;有重点、分步骤地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做好修订完善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按照《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实行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实现这些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各级安监部门要通过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全面掌握分析工矿企业应急预案管理情况,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现应急预案动态化管理。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班,有重点地对工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分类进行应急预案专题培训,熟悉、掌握应急管理和救援专业知识技能,增强先期处置和配合协助专业应急队伍开展救援的能力。大力宣传和普及应急救援知识,着力提高公众防范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