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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桂平市家泰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桂平市家泰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
(桂价费〔2010〕243号)


贵港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桂平市家泰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的请示》(贵价报〔2010〕8号)收悉。鉴于桂平市家泰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汽车、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实行社会化经营。为补偿企业的成本开支,保证车辆检测业务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同意桂平市家泰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收取汽车、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汽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收费标准每辆车为110元;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收费标准每辆车为50元。

  二、根据国办发〔2002〕31号文的规定,严禁机动车检验站对机动车安全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对因检验不合格而修理(调试)后的机动车辆,复检时不得收费;严禁在机动车定期检验时搭车收费;严禁强制机动车所有人到指定修理厂和尾气治理点修理(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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