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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临海市忘不了优质水果微灌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临海市忘不了优质水果微灌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10〕623号)


临海市发改局:
  《关于要求审批临海市忘不了优质水果微灌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临发改农经〔2010〕39号)收悉。为节约用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临海市忘不了优质水果微灌工程位于临海市涌泉镇,由于水资源紧缺和山坡旱地水利设施缺乏,经济作物的有效灌溉无法实现,严重制约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建设高效节水的灌溉模式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
  1、建设规模:微灌工程面积1500亩,其中:涌泉镇岩园村草莓基地600亩,涌泉镇杨梅周村柑桔基地500亩,涌泉镇延恩寺柑桔示范园400亩。
  2、建设标准:设计灌溉保证率90%;灌溉水利用系数0.9。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铺设DN25PE滴灌带332.8千米,DN25PE滴灌管185千米,DN40~DN200PE管20.17千米,DN125~DN160钢管2.23千米;增设水泵39台套,总装机260千瓦;新建泵房3处及其它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投资
  工程计划总投资312.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100万元,临海市地方自筹资金212.68万元。
  五、建设工期及管理
  项目建设总工期为1年,由浙江忘不了柑橘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和管理。项目法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公开招投标选择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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