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加大中水回用率。
2、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和升级改造力度。
3、进一步加大污泥的无害化处置。
4、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工作力度,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节能减排任务。
(四)城市棚户区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的实施情况方面(责任部门:市住房保障局)
1、2010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去年建设的廉租房结转项目应加快交付使用,今年新建的廉租房应按期开工。
2、经济适用房供给不足。尚未开工的项目尽快开工。
3、廉租住房补贴结余资金使用的问题等应及时解决。在满足租赁补贴发放后,应全部用于购买廉租住房,以完成未购买的指标。
4、进一步加大供热计量改革力度,按时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和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设施任务,实现供热计量收费。
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具体问题参阅《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整改督办函》(宁住保办【2010】001号)办理。
(五)其他如环保、交通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到的各相关责任部门要通过自查自纠,加以整改完善。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即日起至8月11日)。成立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印发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整改方案和复查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启动复查工作。
(二)整改提高阶段(2010年8月12日至8月25日)。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自查,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各项指标及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适时组织人员对全市复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复查冲刺阶段(2010年8月26日至9月)。市“五创办”组织模拟检查,对模拟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抓紧督导落实整改工作,全面做好复查迎检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根据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复查组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各部门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出本部门的整改方案,于2010年8月12日前报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五创办”。
(二)市“五创办”定期召开例会,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