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银川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任务分解表》,按照任务分工,逐项落实,完成达标项目要求。各部门的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所涉及本部门的指标要全部达标。填报的所有指标数据时间截止到2009年底,有关档案资料整理完善后要分年度归档装盒(2008--2010年度),并于2010年8月12日前全部准备就绪,随时待查。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部门要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引导新闻媒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舆论宣传,广泛宣传近年来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成果。动员市民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复查氛围。
四、整改内容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我市国家园林城市进行复查的反馈意见和建议,需要各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主要内容有:
(一)园林绿化方面(责任部门:市园林局)
1、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范绿化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
2、从节水、节地、节材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加大推广中水使用力度。
3、深化绿化投资建设改革力度,开放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市场,进一步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园林绿化投资领域。
4、公共绿地布局应更加合理化。
5、防灾避险标识、设施应进一步完备。
6、加强基础工作,调查提出银川市常用园林植物名录。
7、加大古树名木、大树的保护力度。
8、园林绿化管理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如行道树有缺株断带、绿地裸露、草坪斑秃、公共绿地设施损坏等现象。
9、进一步抓好学校、机关、小区等庭院单位(小区)绿化养护管理。
10、许多新建公园公共基础设施不完善。如日新公园、德馨公园、凤凰公园、宁安公园没有座椅、果皮箱等设施。
11、园林绿化工作要不断的发展、创新和进一步提升工作理念。
(二)市政建设方面(责任部门:市城管局)
1、因渗滤液处理国家标准调整,河东垃圾处理厂的渗滤液处理不达标。
2、机械化清扫率不足。
3、加强垃圾中转站水电配套设施建设。
4、启动数字化城市建设。
(三)城市建设方面(责任部门: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