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7.实施一批节能项目,抓好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协调推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8.抓好列入市重点监控的96家重点耗能企业,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9.严格新建项目能耗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对高耗能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
40.加大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强化城乡污染治理设施和减排工程运行监管,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厂、除尘脱硫设施全面稳定达标运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
41.落实防汛责任制,抓好防汛物资储备、队伍建设、清淤除障、通信预警系统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2.加强水情雨情预报预警工作,完善防汛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加大隐患排查和险工险段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堤段、病险水库、山洪泥石流易发区、交通干线和地势较低的城镇、乡村、学校、厂矿等部位,确保安全度汛。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气象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力促社会和谐安全稳定
43.上半年“十项民生工程”中13小项任务没有过半:“雨露计划”引导性培训,特色旅游村建设,经济适用房新建,新增租赁补贴,农村户用沼气,市区中小学校建设,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学杂费,农村妇女免费宫颈癌检查,市区环卫设施建设,市区新建公园游园,乡级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建设;2小项进展缓慢: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转移培训、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分门别类逐个研究对策,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