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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族宗教局、文物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鹤壁市古籍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古籍保护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强化保护措施,组织实施本县区的古籍保护工作。要建立健全古籍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古籍修复、保护和研究,做好古籍鉴定、定级普查、保护咨询等工作,推动古籍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对本级古籍普查、修复、出版及数字化等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制定鼓励政策,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古籍保护工作。

  (三)加快人才培养。制订规划,多渠道、分层次培养古籍保护人才。积极开展古籍保护交流与合作,加强古籍保护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培养一批技术精湛、素质较高的古籍保护专业人才。

  (四)强化市场监管。依法规范古籍市场流通和经营行为,加强古籍销售、拍卖行为的审核备案工作,严厉打击盗窃、走私古籍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扩大舆论宣传。各级各类图书馆要积极拓展文化教育功能,通过讲座、展览、培训、研讨等形式宣传古籍保护知识,促进古籍利用和文化传播。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古籍保护工作的宣传,普及保护知识,展示保护成果,培养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古籍的良好氛围。

  附件:鹤壁市古籍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鹤壁市古籍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高雅玲(副市长)

  副召集人:陈高潮(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  员:董撵群(市财政局副局长)

  姚 智(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张彦成(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鹤玉(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姜秀琴(市卫生局副局长)

  叶成民(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爱民(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王朝庄(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叶成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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