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切实加强旅游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38、认真组织实施旅游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做好旅游文化人才规划,创新旅游文化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旅游营销策划机构、旅游院校和旅行社的高层次人才;加强与境内外著名旅游人才培训机构合作,选送优秀人才到高等院校或国外旅游机构进行学习深造、实地培训;发挥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功能作用,加强旅游职业教育培训;抓好市场促销、会展管理专业培训,建立一支专业旅游营销队伍。
39、提升旅游文化窗口单位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带动作用。分级分层次抓好机场、车站、景区、星级饭店、交通运输和娱乐购物等窗口单位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开展“迎世博、旅游营销、员工技能、导游人员、管理人员”五个系列培训,抓好“四员”(服务员、导游员、讲解员和旅游车辆驾驶员)培训和星级评定。到2015年,推出4000名星级“四员”并挂牌上岗。
40、打造“金牌导游员”队伍,优化导游员结构,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离退休老专家、老教师从事导游工作;探索建立“金牌”导游员政府津贴制度,完善旅游从业人员社会保障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建设“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是省委、省政府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安徽旅游经济强省的战略决策,是推进以黄山为中心的皖南地区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全市上下务必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将“示范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速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黄山市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领导和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政策措施的制定、贯彻、落实。
(三)科学编制规划。做好与省发改等部门的对接,积极参与省“示范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做好规划批准后的组织实施。
(四)加大政策扶持。以旅游业为引擎,整合相关部门职能,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市发改部门要积极争取将我市“示范区”建设所需的项目、资金、政策列入省“示范区”发展规划;市财税部门要积极争取和认真落实相关税费扶持政策,设立“示范区”建设引导资金,统筹各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旅游、文化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旅游、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市国土部门要优先安排“示范区”建设的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加强项目用地的指导和服务;市劳动人力资源部门要通过政府推动、市场配置等手段,为“示范区”的建设提供多元化、多途径的人才支持服务,筹建市旅游研究机构;市经济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我市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列入省经信委技术改造“百千工程”投资导向计划、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在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扶持旅游商品新产品研发资金,用于旅游商品开发;市农业部门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出台鼓励乡村旅游和农家乐发展的政策措施;市林业部门要对林地征占用和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及保护给予支持;市金融部门对符合信贷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旅游文化企业和项目,要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支持方式,加大融资授信力度。
(五)建立协调机制。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建立六市一县联系会议制度,加强“示范区”内各市县的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