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力推进文化旅游深度结合
12、着力把提高文化品位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和旅游业发展全过程,丰富旅游内涵,提升文化软实力。大力实施“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积极挖掘文化旅游资源,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效应,推出木雕、砖雕、石雕、竹雕、歙砚、徽墨制作“徽州六绝”旅游表演项目,系列开发“百处最佳摄影点”。
13、重点推广“徽韵”大型多媒体歌舞、黄梅戏会馆专场等文艺演出;培育徽州文化博物馆、状元博物馆、潜口民宅博物馆、谢裕大茶博物馆、祁红博物馆等文博旅游产品;加快宏村(秀里)影视基地文化产业区建设;着力打造新四军军部旧址、陶行知纪念馆等红色旅游线路。
14、弘扬新安医学,挖掘新安名药,开发保健、养身休闲文化产品。推进徽派盆景产业化,促进徽派盆景进酒店、进机关、进家庭。
(六)大力开发旅游商品
15、依托我市特色文化和物产资源,大力开发旅游商品。提高农、特产品附加值,促进一产、二产与旅游业的联动发展。重点围绕旅游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旅游用品、旅游食品“四大类”品种,开发特色鲜明、包装精美、便于携带的旅游商品,提高旅游商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
16、安排旅游商品开发专项资金,重点扶持20家骨干旅游商品生产企业。鼓励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支持旅游商品产业园区和生产基地建设,培育一批旅游商品交易专业市场。
17、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工艺品研发机构和艺术创作、工艺品生产等基地,开发、营销徽墨、歙砚、黄山玉、“徽州四雕”、万安罗盘、徽州漆器等旅游商品,提升市场占有率。
(七)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发展
18、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提升乡村旅游品质。继续推进环黄山乡村旅游圈、沿新安江乡村旅游带和古徽州乡村旅游片建设;合理利用古村古镇,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规范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等旅游产品。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营销、统一品牌”的发展模式,推进乡村旅游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到2015年,实现乡村旅游接待游客2000万人次,乡村旅游总收入200亿元,从事乡村旅游开发的村200个,“农家乐”接待户2000户。
19、坚持政府引导,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深入贯彻实施《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若干意见》,发展以文化体验为主导的乡村旅游产品,健全全市乡村旅游发展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全市乡村旅游规划、建设、管理、营销、培训和考核等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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