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积极推进“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黄字〔2010〕4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战略决策,进一步提升以黄山为中心的皖南地区开放开发水平,加快建设吸引力更强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要求,进一步发挥黄山旅游龙头带动作用,紧紧围绕由景区单一带动型向景区、城市双带动型转变,由单纯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养生等复合型转变,由旅游、文化、生态相对独立成长型向旅游、文化、生态“三位一体”融合型转变,由偏重资源供给型向资源、市场结合型转变,由徽文化单一型向徽文化与佛文化、道教文化、红色文化以及“海派文化”叠加联动型转变等“五个转变”,加快“四区建设”、构建“四大体系”,推进“十大工程”,加速黄山旅游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提高旅游经济发展质量,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大旅游、大合作、大发展的格局,逐步将黄山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独特、社会文明祥和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二、目标任务
通过“示范区”建设,深化旅游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市场运作机制,创新发展模式,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格局;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和措施,鼓励和引导旅游文化产业错位发展,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新局面;强化文化旅游结合,进一步凸显徽州文化的资源优势,增强特色文化产业规模实力,实现文化事业整体水平、特色文化产业规模位居全省前列;坚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并重,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倡导低碳旅游方式,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实现旅游资源永续利用和旅游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0年,力争全年旅游接待量突破2500万人次,增长17.37%;旅游总收入200亿元,增长20.48%,其中,入境游客100万人次、旅游创汇2.8亿美元;黄山风景区接待游客总量确保248万人,黄山旅游集团实现经营收入16亿元;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7.5%以上。到2015年,力争实现旅游接待总量4000万人次,年均增长12.07%;实现旅游总收入400亿元,年均增长15.4%,其中,入境游客200万人次,旅游创汇5.7亿美元;黄山风景区接待游客总量达到360万人,黄山旅游集团实现经营收入35亿元;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9%以上。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建成5个以上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文化企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