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倡导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决定继续在全省部分行业开展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价格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建设“诚信山西”的一个重要方面。开展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一种探索和实践,是坚持以人为本,倡导价格诚信,正面引导和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价格欺诈,稳定市场价格,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维系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信任关系,保持社会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活动内容
价格诚信涉及到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倡导诚实守信,严格企业自律,是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全省市场价格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必须有计划、分步骤,根据各个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的市场特点,努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按照谋划长远、着手当前、先易后难、逐步规范的指导思想,确定继续在全省商业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单位、学校、餐饮业、宾馆旅店业、公用事业、旅游景区景点、规模型农副产品种养殖企业等行业开展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
三、评定指导标准
1、能够模范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两年内无重大价格违法行为。
2、经营者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健全,能准确记录和反映相关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有较完善的价格形成制度,管理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配有专(兼)职物价员,有较完整的价格管理台帐,设有价格信息网络或价格公告信息,能及时准确掌握所经营商品的价格政策、信息等情况。
3、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使用商品标价签,且普及率达100%,准确率达99%以上。
4、实行明码实价,广告宣传标价内容及用语规范、准确、真实、可信,无价格欺诈行为。
5、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价格水平,在同一地区同行业中相对较低。
6、积极主动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调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