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卫生系统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类活动的通知
(浙卫办医〔2010〕20号)
各市卫生局,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现将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禁止卫生系统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类活动的通知》(卫医考委办发〔20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各市卫生局、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和各市承担医师资格考试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编写医师资格考试辅导资料、题集;组织考前辅导、培训等。
二、各市卫生局需加强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关辅导、培训机构的监管。如发现有违规情况,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