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考核指标的通知
(浙卫办科教〔2010〕3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关于开展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浙卫发〔2009〕77号)精神,为提高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水平,加强绩效管理,结合我省医改要求和工作实际,经专家论证和实地调研,特编制了《浙江省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考核指标》,现予以下发。
请你们根据考核指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以确保基地建设和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取得实效。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科教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基
地
管
理
︵
22
分
︶
| 组织管理(10分)
| 1、 组织建设(2分)
2、 联合体建设与运行(4分)
3、制度建设与执行(4分)
| 1、 构建良好的基地组织体系,责任清晰,分工明确,记1分;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重视、支持,记1分。
2、 基地联合体建立实质性协作机制,构建紧密,运行顺畅,记4分。
3、基地工作制度建立规范,记1分;制定考核激励指标,记1分;制度和激励措施执行有效,记2分。
|
基地建设(12分)
| 1、 计划总结(2分)
2、 新闻报道(7分)
3、专项活动(3分)
| 1、 基地每年制定科学的建设计划,记1分;有完整的年度总结,记1分。
2、 通过审核并发布适宜技术基地建设的工作记录或新闻媒体报道≥10条,计5分,少1条减0.5分。有市级新闻报道,加1分,省级新闻报道,加2分。
3、基地两年建设期间开展面向群众的适宜技术宣传普及活动≥3次,记3分,少1次减1分。
|
二
、
技
术
推
广
应
用
︵
40
分
︶
| 技术推广(15分)
| 1、 推广数量(4分)
2、 覆盖范围(2分)
3、 推广实施(7分)
4、质量控制(2分)
| 1、 技术选择规范,且每年推广技术≥5项,记2分,增加1项加1分,共计4分。
2、 所选技术覆盖基地所有单位,记1分,适合当地需要,记1分。
3、 有规范的技术成文材料,记3分,有成熟的推广实施方案并有效实施,记2分。推广模式有特色,推广手段多样化,记2分。
4、有成熟的质量控制方案,记1分,方案执行良好,记1分。
|
应用效果(25分)
| 1、 基地特色(8分)
2、 良好技术应用(12分)
3、满意度和疾病负担(5分)
| 1、 基地推广的某一类适宜技术应用效果良好,产生规模和叠加效应,逐步形成特色品牌,记6分。技术辐射至非基地卫生机构,加2分。
2、 两年内有4项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后,产生明显社会、经济效益和地区影响(需提交推广应用报告),1项记3分,共12分。
3、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地所在单位对基地工作认可度高,记2分;降低疾病负担,群众满意度高,记3分。
|
三
、
基
地
能
力
︵
28
分
︶
| 技术转化能力(16分)
| 1、 筛选技术(11分)
2、 推广立项(3分)
3、获奖情况(2分)
| 1、基地每年开展适宜技术研发、转化、引进工作,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工作布置,记1分;推荐技术,两年内经审核进入省卫生厅适宜技术入库的技术总数≥5项,记10分,少1项,扣2分。
2、两年内列入国家、省、市、县级政府推广科技计划和适宜技术转化计划的项目≥3项,少1项,扣1分。
3、推广适宜技术获得省医药卫生技术成果转化奖或中医药技术成果转化奖,记2分。
|
发展力(12分)
| 1、 基地联合体发展(8分)
2、 人才培养(4分)
| 1、 基地联合体在硬件条件上明显改善,记6分;基地联合体门诊人次年增长≥10%,记2分(不能统计门诊人次的基地以上级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依据)。
2、两年内基地内卫技人员参加学历提升教育,记1分;基地内80%以上的卫技人员有学习、进修和培训经历,记3分。
|
四
、
经
费
保
障
︵
10
分
︶
| 经费投入(8分)
| 配套经费(8分)
| 经费按1:3配套到位,计8分;不足1:3,但≥1:1的,计3分;不足1:1的,不得分。
|
经费使用(2分)
| 1、 专款专用(1分)
2、 经费管理(1分)
| 1、 经费专款专用,记1分。
3、 经费管理规范,按合同书计划使用,记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