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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督促开展“两法两条例”普及行动的通知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两法两条例”对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力量,重点突破。要充分发挥监督、执法的职能作用,督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形成贯彻落实工作的合力,确保普及行动顺利实施。

  (二)客观分析形势,准确掌握情况。各地在实施“两法两条例”普及行动过程中,要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建立经常性的分析研究制度,定期分析、研究本地区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形势。要经常深入基层,特别是深入问题比较集中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搞好认真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对影响全局的关键问题、突出问题、敏感问题要集中力量,下大力气尽快研究解决,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创新工作方法,统筹各项工作。要抓住实施“两法两条例”普及行动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广泛的部门联动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进普及行动的贯彻落实。要将贯彻实施“两法两条例”与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全覆盖行动、工资增长计划、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工作摆布上统筹安排,使各项工作互相补充、互相促进。

  (四)及时调度通报,推广典型经验。省里建立了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按月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结合专项执法督查活动,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进行表扬,并通过简报推广和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对工作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督促各地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各地也要层层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推广依法用工和履职尽责的先进典型,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权利和义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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