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督促开展“两法两条例”普及行动的通知
(吉人财发[2009]2号)
各市、州人大常委会:
为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
“两法两条例”),更好地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总体要求,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4个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吉林省劳动关系促和谐系列活动。
“两法两条例”普及行动是劳动关系促和谐系列活动之一,由省人大财经委牵头实施。为深入做好
“两法两条例”的全面普及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开展
“两法两条例”普及行动实施方案》。请各地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认真开展
“两法两条例”普及行动,并将督促落实情况报省人大财经委员会。
附:吉林省开展
“两法两条例”普及行动实施方案
吉林省人大财经委员会
2009年9月7日
附件
为深入做好《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
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
“两法两条例”)的全面普及工作,切实规范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开展
“两法两条例”普及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