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各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检查中也发现项目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建设管理方面
1.部分在建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更换比例高,个别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主要人员调换未经业主审批。
2.部分项目因政策处理不及时、资金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工期延长,工程进展缓慢,如104国道湖雾至清江段、78省道苍南段。
3.部分项目质量管理不够严格,存在工程质量缺陷。如嘉兴至海盐(南北湖)公路(南湖区段)二标段箱梁钢筋制作缺筋少箍,拆模对砼损害严重。
4.部分项目现场管理欠规范。存在施工现场临时排水设施不通畅,雨天路基积水,拌和场地原材料堆放和分隔不规范,场地内积水等;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桥梁、隧道、高边坡等临空危险作业区域的防护措施欠到位。
(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因建设用地审批时间长,导致未办理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项目较多。如104国道长兴雉城过境段、34省道甬临线梅林至山河岭段改线工程、08省道海宁段改建工程等项目。
(三)招投标管理方面
2008年以前开工的项目勘察设计未严格执行设计招投标制度,大多采取直接委托设计。
(四)设计变更管理方面
1.变更设计报批不及时,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甚至只建不报批现象。如:诸暨十二都至店口公路湄池大桥桥型及桥长重大变化实施已基本完成,但未办理变更设计报批;78省道苍南段隧道加宽、边坡处理等均存在未批先建。
2.变更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有些项目未严格按变更分级报批,有些项目设计变更台帐不齐全、不规范,归档资料缺少变更汇总表、变更理由、批复等环节的资料。
3.个别县(市、区)变更周期过长,影响工程推进。浦江县、兰溪市对于设计变更各自出台了县级管理规定,对不同金额等级的设计变更报批程序做了详细规定,其完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的做法值得肯定,但由于设计变更增加费用涉及县机关部门多,存在确认周期长、变更确认时效低的问题。
(五)资金管理方面
1.列入我厅跟踪审计的个别项目,由于种种原因难以落实审计经费,未签订跟踪审计协议,审计人员不能及时到位。
2.存在资金滞留现象。省补资金我厅已拨付到市交通局,个别市未及时将工程款拨付给项目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