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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人社办字[2010]2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区)新农保试点办:

  为推进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度,扩大新农保参保覆盖范围,省新农保试点办制定了《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百日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二○一○年二月二日

  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百日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吉政发〔2009〕31号)、《吉林省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绩效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吉政函〔2010〕15号)要求,在新农保试点县(市、区)范围内,按照政府推动与农民自愿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新农保政策,动员适龄农民积极参保缴费,提高参保率。

  二、行动目标

  “百日行动”旨在利用冬季农闲和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探亲时段,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积极踊跃参保,扩大新农保覆盖面。具体目标是:

  (一)摸清底数。通过普遍调查和基础信息采集,摸清辖区内农民年龄结构、已参保状况、60岁以上农民子女情况及农民(特别是外出务工农民)参保意愿等各类情况。

  (二)提高参保率。通过宣传动员和扎实有效的推进措施,实现各试点县(市)参保覆盖率达到60%左右,各试点区参保覆盖率达到70%左右。

  (三)确保发放。按规定条件和程序,为符合条件的农村60岁以上农民按时足额发放基础养老金。

  三、行动安排

  “百日行动”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5日-2月13日)。按照省试点办对“百日行动”的部署要求,通过召开村(屯)居民大会、组织民俗文化表演、派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和开展专题宣传日等形式,在各试点县(市、区)广泛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为新农保参保扩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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