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建设工程领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建质函〔2010〕776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
为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国家七部委联合印发的《
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0〕35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于今年9月继续在全省建设工程领域组织开展 “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城镇化发展为重点,围绕“质量提升”,大力开展优质工程创建,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努力把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到新水平,为提高我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改变。
三、活动内容
(一)着力营造“质量月”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积极组织多层次、立体化、系列化的宣传活动,深入工地现场,广泛宣传“夯实质量安全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重视质量”等“质量月”活动主题口号,努力营造“创建优质工程、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创优活动。一方面努力打造“徽匠”品牌,开展相关的技能比武或知识竞赛;一方面深入开展创“三优”活动(即创一百个优质服务窗口、一千个优良示范工程、一万个优秀党员先锋岗),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工程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持续开展全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质量通病一直是住宅工程投诉的主要原因。今年是我省开展质量通病防治三年活动的第二年,也是确保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一年。要结合“质量月”活动,加大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力度,全面规范和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的保障水平,努力减少住宅工程质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