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在加快发展生产的同时,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生态环境改善。
6.坚持维护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在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和处理好相关群众的问题,促进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的函》(水移函〔2006〕421号);《甘肃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甘发改移民〔2006〕1066号);移民所在县市区后期扶持实施方案;移民所在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移民的意愿及移民村组经济社会现状调查资料等。
三、目标、范围、内容和资金规模
(一)规划目标。初步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吃水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搞好生产发展,加强科技扶持,进一步提高移民收入,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二)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的农村移民。各地开展规划编制之前要进行一次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登记成果作为规划依据。采取资金直补方式的库区,以核定的移民名册为准;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库区,以核定的移民村组为准。
(三)规划内容。包括移民生产生活现状及其评价、已确定的后期扶持方式、资金直补规划、项目扶持规划等。
(四)资金规模。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规划。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管理机构,提出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和落实工作责任的具体措施。
(二)明确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提出充分发挥移民村级组织作用以及鼓励移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措施。
(三)提出移民人口核定、年度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的措施,加强移民项目和资金的监管。
(四)提出移民稳定工作措施,细化排查化解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不稳定因素的工作方案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及工作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