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甘肃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2011-2015年)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0]15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水利厅《甘肃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2011-2015年)编制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甘肃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规划(2011-2015年)编制工作意见
(省水利厅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根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精神,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的函》(水移函〔2006〕421号)要求,为了做好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下一个五年的后期扶持工作,在认真总结2006-2010年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11-201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移民近期脱贫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从解决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突出问题入手,逐步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突出问题,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省农民的平均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编制依据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切实履行征求移民和移民村原住村民意见的民主程序,确定扶持项目。
2.坚持解决突出问题。项目扶持的重点要放在着力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上。
3.坚持开发性移民。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动员移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增强移民自我发展的能力。
4.坚持近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相结合,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