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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府办〔2010〕4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2010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10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省发展改革委)

  2010年是我省巩固经济企稳向好势头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决胜之年,深化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15号)精神和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要求,现就2010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增强生态发展区财政保障能力。健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开展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建立“省保县、市保镇、县保村”的隔层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先富地区帮后富地区的横向转移制度。(省财政厅牵头)

  (二)加快金融改革创新。

  健全创业创新投融资体系,完善促进创业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推动成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着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和横琴新区金融创新试点工作,争取国家支持,在离岸金融、多层次信贷市场、保险综合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建设具有广东特色地方金融体系,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地方金融控股公司,鼓励发展融资租赁、汽车金融、消费金融等新型金融形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探索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管理机制改革,发展壮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等地方性中小金融体系,完善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深入开展金融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联通粤港澳金融市场,探索开展粤台、广东与东盟金融交流合作,加快建设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省金融办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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