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2010年上海市蔬菜业强农惠农资金项目
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农委《关于2010年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2010年上海市蔬菜业强农惠农资金项目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涉及财政支农资金项目内容
1、补贴类资金。一是2009年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资金1800万元;二是蔬菜生产农资综合直补1357.671万元(根据2008年底实际规模化种植面积,2009年下拨资金农资综合直补)。
2、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资金。2009年实际下拨资金为2.4亿元,其中2009年度设施菜田建设下拨资金为7823.68万元,其余资金用于2006-2008年度设施菜田的项目推进后续拨款和结算款。对已完成市级验收项目资金和2009年支农资金检查已涉及项目资金,不列入如本次支农资金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针对补贴类资金使用,要求各区县菜办做好六方面的工作检查:一是补贴农药制定品种、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二是补贴农药分户销售台账;三是补贴农药公开、公示工作执行情况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四是综合农资直补管理档案;五是综合农资直补公开、公示执行情况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六是实地核实农户综合农资直补资金是否到户以及资金到位时间、金额等情况。
针对设施菜田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要求各区县菜办做好五方面工作检查:一是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管理及合同管理情况;二是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三是工程竣工结算、审价、审计情况;四是项目资金管理和配套资金、自筹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五是建成项目资产管理及运行维护情况及项目的使用效益情况。
三、检查方法
市农委蔬菜办8月份开展宣传动员,部署落实检查工作方案,下发检查通知,要求各区县菜办采取听、查、看、访等各种检查方法,进行自查,覆盖面100%,最后形成自查报告。在各区县自查过程中,市农委蔬菜办将对各区县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加强督促。
四、时间节点
1、自查自纠完成时间。要求各区县在2009年9月10日前完成,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市农委蔬菜办。
2、重点抽查时间。市农委蔬菜办将在2009年9月30日前对各区县情况进行抽查。在自查、抽查的基础上,形成检查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附件5
2010年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
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农委《关于2010年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2010年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资金项目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清理检查,切实解决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金分配、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减少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提高政策实效,确保政策落实。
二、工作目标及范围内容
1、具体目标。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告知力度,农机购置补贴的申请、批准、采购、发放全过程透明,补贴机具发放到户,农民得实惠。
2、清查范围。重点清理和检查2009年中央、市财政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3、清查内容。重点清查五个方面:一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办法的完善性、科学性、合理性,特别是补贴对象的确定、补贴机具的数量、种类。二是农机具购置补贴政府采购管理及合同管理等的合法、规范情况。三是操作执行情况。包括农机购置补贴补贴对象情况核查、补贴机具申请、公开公示、审核、批复程序、机具发放的规范情况、相关档案材料保存等情况。四是政策宣传,公开公示、监督检查的情况。着重查找是否存在由于政策不完善、操作监管不到位导致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现象。五是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效益情况。是否存在倒卖或变相倒卖国家补贴机具,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现象。
三、清查方式及方法
(一)清查方式。此次专项清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农委农机化办组织本单位并指导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负责检查情况的汇总、分析和核实;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会同区县财政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农委农机化办会同有关单位对区县购机补贴项目资金进行重点抽查。
(二)清查方法。清查要采取听、查、看、访的方法,即听取项目操作部门的汇报,检查相关档案资料,开展农户调查,听取农民评价,做好政策效果评估工作。要通过清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要严格执行纪律,快查严办重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索贿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时间节点
1、自查自纠(8月1日-9月15日完成)。市农委农机化办、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自查面达到100%。自查报告,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上报市农委农机化办。
2、重点抽查(10月15日前完成)。市有关单位组成联合抽查组,重点抽查5个区县。
3、整改总结(10月20日前完成)。在自查、抽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迎接国家组织的检查相关工作。同时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检查报告,总结经验和成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内容和责任人员,认真抓好落实。
2、细化清查方案,确保工作质量。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严肃认真地开展自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力、有序,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3、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检查成效。本着找问题,强基础,促规范的要求,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的提出整改意见,对政策设计、操作实际中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有效防范涉农违法规现象的产生。
附件6
2010年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资金项目
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严格村庄改造奖补资金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对村庄改造工作的带动作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市农委《关于2010年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方案》的要求,特制定2010年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资金项目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