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2010年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方案》的通知7
(沪农委[2010]279号)
各区县农委、各有关单位:
《关于2010年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方案》已经市委农办第26次办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关于2010年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方案
为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根据《关于本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意见》(沪府办﹝2010﹞42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为农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理,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农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及范围内容
(一)涉农补贴类资金项目
1、具体目标。对涉农补贴类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各项直接农业补贴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大宣传告知力度,落实农户补贴的银行专户,涉农补贴填报、批准、发放全过程透明,资金(实物)发放到户,农民得实惠。
2、检查范围。2009年以来发放的水稻种植补贴;水稻、麦子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优质后备奶牛补贴;商品有机肥补贴;冬作绿肥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补贴;水稻、蔬菜防治药剂补贴;渔船柴油补贴;科技兴农资金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等。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三个方面:一是各类涉农补贴类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操作办法的完善性、科学性、合理性,特别是补贴品种、补贴对象、补贴标准情况。二是操作执行情况。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执行制度规定,相关档案材料保存等情况,着重查找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三是政策宣传,公开公示、监督检查的情况。
(二)涉农建设类资金项目
1、具体目标。各类农业项目的主管部门建立项目管理、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对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监理、预决算、合同、竣工验收等进行规范,推进农业建设项目有序进行,保证项目资金安全,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
2、检查范围。2008年以来建设的设施粮田、设施菜田、标准化畜禽场、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特色农产品建设基地等农业建设类项目,以及村庄改造,为农综合服务站建设,开发农家乐旅游项目,扶持经济薄弱村,以及农民培训等新农村建设类项目。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管理及合同管理的合法、规范情况。二是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项目施工情况,以及竣工决算、审价和审计情况。三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资金、自筹资金落实情况,有无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资金,有无虚列项目资金支出等行为。四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包括项目建成后,是否正常运营,财政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是否得到有效管理等。
三、检查方式及方法
(一)检查方式。检查采取以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市农委机关各业务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制定具体清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负责检查情况的汇总、分析、抽查和核实,并形成自查报告。市农委组成检查小组对区县涉农补贴类资金和涉农建设类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方法。检查要采取听、查、看、访的方法,即听取工程项目操作部门的情况汇报;查资金项目及相关档案资料是否完备;看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访问农民,听取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评价。
四、时间节点
(一)自查自纠(8月中旬-9月上旬)。各业务办按照专项清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在全市各区县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抽查工作。9月中旬各业务办形成自查报告。
(二)重点抽查。(9月中旬-10月上旬)。市农委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检查方案要求,组织对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项目承建单位自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整改(10月中旬)。在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检查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内容和责任人员,认真抓好落实。市农委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农办、市农委副主任严胜雄任组长,驻市委农办纪检组组长房忠桥、综合发展处处长李维良、监察室主任许有宗任副组长,市农委机关各业务主管处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发展处副处长叶炽瑞任主任,具体负责财务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细化检查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市农委各有关处室要按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检查内容、工作进度、时间节点、工作责任,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严肃认真地开展自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力、有序,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三)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检查成效。本着找问题,抓整改,促规范的要求,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的提出整改意见,对政策设计、实际操作中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有效防范涉农违法违违规现象的发生。
附件:
1、2010年上海市种植业强农惠农资金项目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
2、2010年上海市畜牧业强农惠农资金项目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
3、2010年上海市水产业强农惠农资金项目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
4、2010年上海市蔬菜业强农惠农资金项目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
5、2010年上海市农机具购置财政补贴资金项目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
6、2010年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资金项目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