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顿规范礼花弹等A级产品销售渠道。礼花弹生产企业只能将礼花弹等A级产品提供(销售)给经公安部门批准的焰火燃放活动或由省安监局颁发的有出口资质的批发公司出口,禁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其他企业购买上述产品并进行销售,禁止零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
三、专项整治措施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礼花弹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国家下达我省保留56个生产企业的任务,各级各部门务必严格落实如下措施:
(一)严格礼花弹生产企业总量控制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分配我省56个礼花弹生产企业的指标,分解到有关市、县(名单附后),严格控制,不得突破。
(二)实行礼花弹生产企业合并重组
为消除礼花弹生产企业小而全、散而乱的弊端,对其实行合并重组,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运做”的原则,鼓励企业自行合并重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在这次专项整治中,对合并重组后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国家总局编号备案,同时,变更或调整其许可范围。
(三)实行淘汰或依法吊证
1、按照现场考核检查细则(另行制定),省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根据专家组的检查情况,确定56家生产企业予以许可和上报国家总局编号、备案。
2、对严重不符合《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和国家其他有关标准要求的礼花弹生产企业,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许可和不予上报编号备案:
(1)生产工艺布局不合理,现状与图纸不符,围墙、安全防护屏障、防雷防火防静电设施等重要基础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2)没有进行工房危险等级、定员、定量重新核定,存在“三超一改”问题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
(3)存在重特大安全隐患的;
(4)企业无礼花弹专用仓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许可的条件。
四、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礼花弹专项治理时间为2010年7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展开:
(一)第一阶段(7月份)
1、7月中旬,省局组织召开有礼花弹生产企业的市、县安监局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省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李大剑副局长任组长,李鑫、李航(浏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黄雪球、姜洲、李志兵、胡天保、姜新春、刘付华、张建庚为成员,对礼花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
3、调查摸底全省礼花弹生产企业安全条件,指导相关县(市)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为顺利推进礼花弹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