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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礼花弹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礼花弹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湘安监烟花函〔2010〕156号)


长沙、株洲、常德、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礼花弹专项整治方案》已经我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湖南省礼花弹专项整治方案

  近年来,在全国各地由于礼花弹生产经营监管不力导致涉及礼花弹事故时有发生,我省作为礼花弹生产和经营(出口)大省,加强礼花弹安全监管尤为重要。为全面加强我省礼花弹生产和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各类涉及礼花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0〕99号)精神,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整顿治理我省礼花弹生产经营环节,严格控制礼花弹生产企业数量,完善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积极配合国家总局严格控制国内市场销售渠道,建立全国统一的流向监管信息系统,对礼花弹从生产到燃放(或出口)进行严格监管,有效预防各类涉及礼花弹事故的发生。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严格礼花弹安全生产许可条件,控制礼花弹生产企业数量。以企业近两年礼花弹生产规模为重要参考依据,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标准,只保留安全生产条件好并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礼花弹生产企业。
  (二)进一步强化礼花弹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审批管理。凡申报礼花弹行政许可的生产企业,由省局组织或指派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符合安全条件的,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编号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彻底退出礼花弹生产行业。
  (三)礼花弹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等有关规定。各地安监部门要根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礼花弹流向登记台账,并在礼花弹单个产品和每个包装单元(箱)上粘贴相应的标签,使用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监管系统对礼花弹生产、销售环节进行管理,跟踪监督礼花弹从生产到燃放(或出口)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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