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室内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10.特种设备。
(1)非法制造锅炉、压力容器、施工升降机等特种设备;
(2)非法安装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大型游乐设施;
(3)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与气瓶;
(4)未经许可使用特种设备或将常压锅炉承压使用;
(5)压力管道元件和起重机械制造单位伪造监督检验合格证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继续使用特种设备。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前)
1、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分析形势,针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8月15日前,各市州和省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2、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发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3、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和县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对辖区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8月20日前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名单报县市区人民政府。
4、省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8月20日前向同级政府提交证照过期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并公示。
(二)执法治理阶段(8月20日至10月10日)
1、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含国土等依法负有行政许可职责的部门)提交依法应予关闭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名单,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落实关闭取缔措施。对证照过期的,有关部门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逾期不能整改达标取证的,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闭。铁路、民航、电力、消防、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特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2、市州政府8月下旬起要对重点县市区和重点矿区派驻工作组,重点督办打非治违行动。尤其是郴州市的鲁塘矿区、湘西自治州的花垣县、娄底市的冷水江市和株洲市的醴陵市,所在市州政府要组织国土、煤炭、公安、安监、监察等职能部门组成工作组,派驻现场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