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岗位管理和职务评聘等相关工作。
(五)根据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和编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全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动态调整。
(六)检查各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落实情况,督促解决有编不补和占用、挪用编制、非教学单位借用教师、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
九、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维护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
(二)督促各地依法落实教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待遇。
(三)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益。
十、州国土资源局
(一)优先解决中小学建设用地,并依法及时为中小学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二)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结合本地“普九”需要和教育发展实际,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用地纳入总体规划之中。
十一、州规划建设局
(一)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统筹规划;依法落实城镇住房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督促各地对中小学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报建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
(三)加强对中小学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
(四)配合教育行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
十二、州卫生局
(一)监督、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病工作,加强饮水和饮食卫生监督,定期对中小学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二)配合教育部门建立学校卫生室(村小配保健箱),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指导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三)配合、指导学校开展生理卫生教育,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卫生条件,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十三、州审计局
对教育经费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四、州体育局
(一)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协助各级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监督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