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阿府办函〔2010〕12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州委书记侍俊、州长吴泽刚迅即要求全州各县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再排查,要求就防灾措施再落实。为认真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山洪地质灾害和堰塞湖隐患再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10〕48号)精神,切实避免重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尽最大努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10年7月31日22时30分左右,我州理县上孟乡因突降暴雨,致使上孟乡塔斯沟发生泥石流灾害,造成上孟乡交通、电力、通讯全部中断,孟屯河河流改道,老群沟电站建厂房全部冲毁,塔斯、日京两村近千名群众受灾。灾害造成1人死亡,13受伤。此次灾害共紧急转移上孟乡、下孟乡薛城镇共4200余群众。理县的做法就是转移了群众,赢得了时间,把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
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近期我州将会出现多次强降雨,且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相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同时,要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深入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全面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将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列入当前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御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将再排查行动的责任分层级落实至乡(镇)、村(组),分系统至乡(镇)级基层机构,确保责任明确到单位、具体到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有力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排查,落实整改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力量开展地质灾害和堰塞湖隐患再排查,特别要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频发区再次深入、彻底排查,对每一条人口密集的山洪泥石流沟、每一处人口密集活动的场所、每一个位于山洪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的工程建设地点都必须重点检查。发改、国土、规划建设、交通、水务、气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对重点城镇、乡村、医院、学校、水利工程、交通干道等区域展开业内自查,形成点面结合、纵横交错的网络试排查格局,确保不留责任空白、不存排查死角。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防灾措施不完善的,要立即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单位、明确到个人,限期整改,对必须撤离的要立即组织撤离,对必须治理的,要马上开展治理,对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因灾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严肃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