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冀统办字〔2010〕86号)
各设区市统计局,局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促进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提高,经省统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河北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三日
河北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意见
(2010年8月19日)
为加强我省统计行风建设,推进统计为民、更好服务群众,促进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提高,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职能作用,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统计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不断提高对统计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省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对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做出部署,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多次对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可信提出要求,这表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惩治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防治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为重点,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多方面入手,大力加强统计行风建设,是统计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部署的重大举措。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对统计部门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广大群众和社会对统计数据也越来越关注。这既是统计改革发展的有利机遇,也是统计系统面临的严峻挑战,不仅对提高统计能力提出新任务,而且对统计行风建设提出新要求。当前,我省统计队伍素质和统计行风整体是好的,但也应该看到,统计行风建设与党和政府的要求以及广大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必须切实加以改进和加强。加强行风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推动统计改革创新,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利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统计队伍,增强统计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统计行风反映统计部门和统计人的形象,事关统计工作的生存与发展,各级统计机构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强统计行风建设作为促进“三个提高”、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巩固统计为民大讨论成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