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104兴平至凤翔公路改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基础〔2010〕877号)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咸阳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审查S104兴平至凤翔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兴平至凤翔公路是省道104的重要组成路段,也是咸阳与宝鸡联系的主要公路通道之一。随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该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已不能适应交通运输增长的需求,同意尽快实施该段公路的改建工程。
二、路线起于省道104兴平西高家村,沿旧路向西经马嵬、长宁、贞元、代家、武功、杏林、扶风县城、益店、岐山县城、横水,止于凤翔县城东纸坊村(省道104和省道210交汇处)。路线全长102公里,其中咸阳境36.7公里,宝鸡境65.3公里。
三、全线按照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12米,城镇过境段可适当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I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现行有关规范和规定执行。
四、该项目按照政府还贷收费公路项目实施,具体由咸阳市、宝鸡市公路局分别承担各自境内工程建设。工程投资估算4.2亿元,其中咸阳境1.55亿元,宝鸡境2.65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咸阳和宝鸡两市政府筹措和申请银行贷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