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工贸易联网审批系统广西客户端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委),各有关企业:
自2006年10月1日商务部加工贸易联网审批管理系统(JM2003系统)推广使用以来,企业反映良好。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效率,建立我区审批管理的统计分析系统和汇总数据库,动态掌握加工贸易变化趋势,为制定和出台广西加工贸易促进政策提供依据,在商务部加工贸易联网审批管理系统技术维护单位的支持下,我厅于2010年2月开发建设了“广西加工贸易促进网”。该网站与商务部加工贸易审批管理系统实现联通并具有相关功能,并增加了地方特有数据的申报、审批、加工贸易统计分析、加工贸易政策、法规查询等功能,为实现我区加工贸易审批管理系统与各相关管理部门监管系统的联网奠定了基础。2010年7月8日起,商务部加工贸易联网审批管理系统广西客户端将正式接入进“广西加工贸易促进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工贸易联网审批管理系统广西客户端系统升级后的网上申报方式
广西客户端系统升级后原申报方式不变,即审批系统采用网上上报申请数据和网上审批的方式。企业通过互联网进入“广西加工贸易促进网”(www.dofcomgx.gov.cn)或登陆商务部网站广西商务之窗(http://guangxi.mofcom.gov.cn/)的《办事指南》栏目中的在线申报系统,将数据报送到广西地方审批系统数据库(下称中心数据库),审批机关通过专网,从中心数据库读取企业的上报申请数据,审批后的数据返回到中心数据库;企业从中心数据库或“广西加工贸易促进网”查询系统中了解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