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在印尼、越南和泰国举办2010年中国广西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桂商贸发〔2010〕16号)
各市商务局,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区直进出口公司,厅驻北海口岸办事处:
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为帮助企业抓住机遇,进一步拓展我区与东盟的经贸交流合作,我厅拟于2010年5月-6月在印尼、越南和泰国举办“2010年广西商品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为了确保组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博览会目的
向印尼、越南和泰国市场全面推介广西的优质产品,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对方经济发展现状和有关政策、消费习惯、市场需求特点等,扩大广西产品对三国的出口。
二、博览会名称
“2010年中国广西(印尼)商品博览会”、“2010年中国广西(越南)商品博览会”和“2010年中国广西(泰国)商品博览会”。
三、博览会时间、地点和规模
(一)2010年中国广西(印尼)商品博览会
时间:2010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展期3天。
地点:印尼雅加达市(具体地址待定)
规模:设100-120个标准展位。
(二)2010年中国广西(越南)商品博览会
时间:2010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定),展期4天。
地点:越南胡志明市(具体地址待定)
规模:设240个标准展位,室外光地面积1500㎡。
(三)2010年中国广西(泰国)商品博览会
时间:2010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定),展期3天。
地点:泰国曼谷(具体地址待定)。
规模:设100-120个标准展位。
四、博览会主要内容
在印尼、越南和泰国分别举办的博览会是综合性的广西商品展销会,参展商品包括机电产品、轻工工艺产品、纺织服装、医药保健品、五矿化工产品、食品土畜产品等六大类商品。
五、参展企业范围
全区外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外经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六、参展费用补助方式
(一)为了鼓励企业参展,自治区将对参展企业的摊位费给予70%补贴;对展品境外往返运输费、公共布展费等给予全额补贴;按有关规定标准对参展人员(每个参展企业最高支持2人)的交通费、伙食费、公杂费和住宿费给予一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