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发展以普及电子商务应用为主线的信息服务网络。
(1)建设农村市场新型交易服务平台。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使用电子商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对象开展网上营销服务。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平台,以农家放心店和农业生产资料放心店为窗口,提供市场供求信息、农产品生产与深加工技术指导和农民就业创业等服务。
(2)改善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建立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改进信息采集技术手段,加强农村市场供应与需求的走势分析预测,提高农村市场预测预警能力。
(3)完善农村流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对生活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的质量监督,健全检验检测机构,扩大检验检测范围,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并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4)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业。做大做强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拓宽农村流通业融资渠道。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面向农村流通企业的信贷担保,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鼓励保险行业及代理公司拓展农村市场,为农业生产、生活提供保险服务。
(二)重点项目。按照统筹规划、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以我市中心城区以外区(市)县城区、重点镇和农村新型社区为重点区域,推进一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流通方式和服务方式,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1.建设区(市)县地域商业中心。
(1)改造提升县城商业中心。发展商业综合体,引进品牌商业企业,集聚服务功能,优化业态结构。2012年底前,各区(市)县在城区形成一个具有区域特色的商业中心。
(2)打造特色商业街。2012年底前,我市中心城区以外共计打造符合商务部《商业街管理技术规范》的综合型商业街5条、专业型商业街19条。
(3)建设改造配送中心。2010年底前,完成12个面向农村市场的区(市)县域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健全配送中心功能,增强商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和信息管理的能力。
(4)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按照规划,逐步推进39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重点发展5个年交易额20亿元以上的区域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中心),其中年交易额在100亿元以上的1个。改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仓储、加工和运输设施条件,完备市场信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绿色环保、安全监控等功能,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方式,逐步推行电子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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