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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学前教育职初教师岗位技能培训的通知

  六、组织管理
  本次培训由上海市教师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和协调,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负责课程建设、培训者培训,各区县教育局负责选拔推荐培训者和本区县教师培训的组织管理,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负责本区县教师培训的具体实施。
  七、有关要求
  (一)培训者培训按照1-2年教龄和3-5年教龄两个层次相应地开设两个班级,各区县根据培训者名额情况推荐培训者,并将《上海市学前教育职初教师岗位技能培训者培训报名汇总表》于8月底前送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林琳,电话:62232710、62232694,地址: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电子邮箱:hsxtpx@yahoo.com.cn)
  (二)市级培训结束后,各区县根据本区县学前教育职初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开展培训。培训实施前将本区县的培训方案报送市教委人事处(联系人:杨洁,电话:23116832,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子邮箱:yangjie@shec.edu.cn)。

  附件:1.上海市学前教育职初教师岗位技能培训者名额分配表
  2.上海市学前教育职初教师岗位技能培训内容一览表
  3.上海市学前教育职初教师岗位技能培训者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1:
  上海市学前教育职初教师岗位技能培训者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

区县

班级类型

 

参加针对1-2年教龄教师培训的培训者培训

参加针对3-5年教龄教师培训的培训者培训

合计

黄浦

2

2

4

卢湾

2

2

4

徐汇

2

2

4

长宁

2

2

4

静安

2

2

4

普陀

2

2

4

闸北

2

2

4

虹口

2

2

4

杨浦

4

4

8

宝山

4

4

8

浦东

8

8

16

嘉定

4

4

8

闵行

4

4

8

松江

4

4

8

青浦

4

4

8

金山

4

4

8

奉贤

4

4

8

崇明

4

4

8

总计

60

60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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